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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来西亚产权登记与法律保护: 如何保障房地产投资安全

  • 作家相片: wwy
    wwy
  • 4月15日
  • 讀畢需時 5 分鐘


引言


房地产登记制度不仅是保障产权、规范土地交易的重要法律框架,更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关键工具。马来西亚采用托伦斯土地登记制度(Torrens System)和《1965 年国家土 地法典》(National Land Code 1965, NLC)对土地管理进行全面规范,从而确立了登记制度在产权保障中的核心地位。根据这一制度,所有土地权利的取得、转让、抵押及其他权益变更,均必须在土地登记机关完成正式登记后方能生效,这大大提升了交易明度与法律效力。


1.什么是托伦斯系统(Torrens System)?


托伦斯土地登记制度(Torrens System)是一种以国家土地登记册(Register of Titles) 为核心的土地产权管理机制,其核心原则是:所有土地权利的取得、转让、抵押及其他权益变更,必须经过正式登记后才具有法律效力。


该制度的核心理念 “登记即产权” (Registration = Ownership)意味着:一旦产权登记完成,登记记录便成为最终、确定且受法律保护的产权证明,无需依赖历史交易文件或产权链进行验证。托伦斯系统旨在取代传统的契约土地制度(Deed System),后者依赖繁琐的产权文件链,容易导致产权不确定、交易效率低下及法律纠纷频发。


2. 马来西亚土地法如何保护产权保障


马来西亚通过《1965 年国家土地法典》(National Land Code 1965, NLC)确立了托伦斯制度(Torrens System),以实现产权登记的最终性,确保产权交易的安全性和透明度。 在该制度下,第 340 条(S.340 NLC)作为核心条款,确立了产权的不可推翻性 (Indefeasibility of Title),即一旦土地权益完成登记,该产权便受到法律承认,除特定例外情况外,不可被推翻或质疑。然而,S.340 同时也设定了某些例外情况,例如欺诈、 伪造及非法取得产权,以防止产权制度被滥用。此外,该条款还规定了善意购买者 (bona fide purchaser)的保护机制,以保障合法交易者的权益。因此,S.340 不仅确保 了产权的稳定性,也在防止土地欺诈与维护公平交易之间取得平衡。


2.1 产权的不可推翻性与例外情况


马来西亚《国家土地法典》第 340 条 (S.340 NLC)确立了产权的不可推翻性 (Indefeasibility of Title),即一旦产权完成登记,该登记即为最终的法律依据,受到法 律保护。然而,该不可推翻性并非绝对,若产权是通过欺诈(Fraud)、伪造 (Forgery)、虚假陈述(Misrepresentation)或非法手段(Unlawfully Acquired Property Interest)取得,法院有权撤销该产权(Tan Ying Hong v Tan Sian Sang & Ors [2010] 2 MLJ 1)。此举确保土地所有权不会因非法交易而被滥用,同时保护善意购买者的权益。


2.2 产权登记的透明性


托伦斯制度要求所有土地交易必须进行正式登记,并完整记录产权信息(Teh Bee v Maruthamuthu [1977] 2 MLJ 7)。政府作为唯一的产权管理者,确保产权登记的准确性 和可执行性,以减少产权纠纷,提高交易的确定性。


2.3 保护善意购买者 (Bona Fide’s Purchaser) 的权益


马来西亚土地法通过《1965 年国家土地法典》第 340(3)条(S.340(3) NLC)提供了对善 意购买者(Bona Fide Purchaser)的法律保护。该条款规定,如果一块土地的产权最初 是因欺诈或非法手段取得,但随后被转让给不知情且支付了合理对价(Valuable Consideration)的受让人,则该受让人的产权不会被撤销。这一法律机制确保了土地市 场的稳定性,使合法交易者能够在不受前手交易瑕疵影响的情况下获得产权保障,同 时避免产权制度被滥用。


S.340(3)条款的设立旨在实现以下目标:


  1. 产权的安全性和可预见性对于房地产交易至关重要。若善意购买者的产权 随时可能被质疑或撤销,房地产市场的交易安全性将受到严重影响。该法 律条款确保合法交易者不会因前任所有者的不法行为而丧失产权,从而提 高市场信任度。该条款也强化了托伦斯制度的诚信原则(Principle of Good Faith),确保只有真正的善意购买者才能享有产权保护,防止产权制度被 滥用。


  2. 鼓励通过正式登记渠道进行交易——该机制促使购房者和投资者依赖托伦 斯制度的登记程序,确保所有交易在透明、合法的情况下进行,降低产权 纠纷的可能性。此外,它也维护法律的公平性,即任何人不能因自身的欺 诈或非法行为获得产权保障,从而维护产权登记制度的正当性和市场的合 法性。该机制还有效打击非法土地交易,防止产权市场因欺诈或非法手段 而混乱。


3.0 预防房地产欺诈:生物识别指纹认证系统(Biometric Fingerprint Verification)


为了加强房地产交易的安全性,马来西亚土地局(Pejabat Tanah)推出了生物识别指纹认证(Biometric Fingerprint Verification)系统,以防止房地产交易中的欺诈行为。该系统利用指纹识别技术,确保所有产权变更均由合法产权持有人授权,从而提高交易的透明度与安全性。



结论:


马来西亚土地法通过托伦斯制度确立产权登记的不可推翻性,同时设立善意购买者保 护机制,以确保房地产交易的稳定性。 对于外国投资者而言,马来西亚完善的土地登记体系和法律框架,使其成为一个产权 保障较为健全的房地产市场。政府严格执行土地法,确保所有交易透明化,减少产权 纠纷的可能性。然而,尽管法律体系相对完善,投资者在进行房地产交易时仍需保持 谨慎,务必核实产权的负担情况,确保交易过程符合法律要求。建议投资者在购房前 委托马来西亚专业律师进行尽职调查,包括检查土地注册信息、确认产权是否清晰、 是否涉及抵押、租赁或政府收购等潜在法律风险。此外,对于期房项目,务必确保开 发商的过往业绩,房产开发资质及土地权属清晰明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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